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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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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七一”发展对象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2008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现就报送“七一”发展对象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具备发展条件,准备于2008年“七一”前发展为预备党员的。 二、预审材料 1、支部综合考察报告(须按规范格式); 2、入党申请书; 3、个人自传; 4、思想汇报(一季度一次,不少于4次);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须填写完整); 6、政审材料; 7、党员座谈会意见; 8、党外群众座谈会意见; 9、支委意见(不设支委会的支部意见); 10、团组织推优意见(28岁以下团员); 11、党校培训班成绩报告单。 三、有关要求 以上材料需要按16开纸张大小整理后,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贴好目录,标明支部名称和发展对象姓名,于5月20日前上报局党委。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