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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七一”发展对象有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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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七一”发展对象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2008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现就报送“七一”发展对象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具备发展条件,准备于2008年“七一”前发展为预备党员的。

二、预审材料

  1、支部综合考察报告(须按规范格式);

  2、入党申请书;

  3、个人自传;

  4、思想汇报(一季度一次,不少于4次);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须填写完整);

  6、政审材料;

  7、党员座谈会意见;

  8、党外群众座谈会意见;

  9、支委意见(不设支委会的支部意见);

  10、团组织推优意见(28岁以下团员);

  11、党校培训班成绩报告单。

三、有关要求

以上材料需要按16开纸张大小整理后,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贴好目录,标明支部名称和发展对象姓名,于520日前上报局党委。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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