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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内部事务、政务和党委、团队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教育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会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文书档案、安全保卫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负责教育局下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内外宾接待、车辆调度及机关其它后勤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制定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管理教育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培养、培训、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各类学校教职工的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和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及系统内教职工的调动;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并协助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评优工作;管理好全区教职工的人事档案,配合办公室管理机关文书档案。 (三)基础教育科(含托幼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区普通中学、小学、托幼、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课程计划管理、学籍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常规管理,参与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对教师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行;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技、科普、国防等教育工作;负责特殊教育有关工作。 (四)计财科 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区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并指导各镇、校做好教育规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有关统计工作,依法编制区属单位教育经费预、决算,监督各镇、校管好用好教育经费;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镇、校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健全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督;负责正常经费的审批和专项经费的分解、下拨;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计划安排;负责教育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各项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课程计划管理、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各项改革和试验工作;指导各镇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教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并协助做好职教招生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和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各级成人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负责成人高中、成人中专的招生和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制定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镇做好综改工作。 (六)纪检审计科(含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内部纪律监察、审计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内部纪检、是计有关制度和规定,接受本区有关教育的来信、来访,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和案件。负责对教育局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校办企业、基建和维修工程以及财经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审计;组织对校长、单位负责人、厂长的离任、承包、效益等项目进行审计。 (七)学校建设管理科 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编制区属学校(单位)基建计划和专项资金安排,承担其基建工程的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牵头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教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教育督导室(同时挂“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代表区政府对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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