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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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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基〔2008〕10号 关于评选2007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直属中小学: 根据宁教中[2008]8号文件《关于评选2007学年度普通中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区中小学校中表彰一批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本区普通中、小学的在籍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习成绩达到优良等第。 2、省、市、区级三好学生原则上在小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中产生,必须是小学、初中和高中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 3、省、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相应的省、市、区三好学生条件,并为毕业班现任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4、省、市、区级先进学生集体应从校级以上优秀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各校先由各班全体学生在班主任老师指导下,对照标准,民主评议提出名单,投票推荐由班长负责,班主任列席全过程并签字证明;征求班级任课教师及年级组意见(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教务处负责填写文化成绩和体育、思想品德等,学校政教处负责张榜公布推荐名单;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负责)审核后逐级上报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先进学生集体名单要在全校公开评选,广泛征求各班主任及年级组意见,由政教处负责在校内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并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负责)审核后逐级上报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3、各校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在评选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到评选的标准、程序和名单三公开。在上报各类推荐名单时必须提供:①张榜公布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布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②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③本校被班级推荐的所有学生的推荐表。区级表彰的上述材料由学校留存,市级表彰的上述材料由区教育局留存,省级表彰的材料交区教育局后报送市教育局留存。各学校要认真按规定要求进行评选,严格把关,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各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任何单位不得增加名额。 5、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学校要按本通知所附的表二、表三逐人认真填写。省、市级表彰的“推荐表”、“登记表”和有关材料于 附件一:推荐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 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四:市(区)先进学生集体报批汇总表 附件五:省、市、区三好学生报批汇总表 附件六:省、市、区优秀学生干部报批汇总表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共印60份 附件一: 推荐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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