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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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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局办2008〕—48

 

 

关于迎接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7月7,我局已转发了六文明办[2008]3号文件《关于做好近期文明城市创建迎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学校管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重要指标之一,各校要结合平时工作,利用假期认真总结梳理相关工作,并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省文明委,市文明办、教育局将于7月中下旬就下列指标进行实地考察测评,即:①校园宣传栏中有和谐校园创建的相关内容,并定期要更新。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咨询活动。③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相关措施;有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低于1小时的具体措施。

    为此,我局将于714718组织专人就各校准备情况(尤其是初中、高中)进行检查验收,望各校安排专人认真准备,不得有误。

 

 

 

六合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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